村民投诉第三胎不能享集体待遇,官方:依据村规民约

凤凰网   2023-08-24 19:58:20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据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8月23日消息,针对网民关于“三胎孩子2022年10月出生,不让享受村集体待遇”的投诉,西安市政府回复称,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原西桃园村的村规民约于2018年12月17日制定,当时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并未涉及三胎的政策,2023年3月25日通过的新村规民约仍规定,所有股民的第三胎均不能享受股民待遇。

网民5月6日在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留言称,我是西安市莲湖区西关街道西桃园社区居民。我的三胎孩子2022年10月出生。村委会书记以村民公约为理由,不允许孩子进入村集体,不能享受和一胎二胎孩子平等的待遇。

西安市政府8月23日回复称,经核查,网民反映的情况与事实相符,西桃园村三胎不享受股民待遇。

经核实,西桃园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民身份确定依据的是《西桃园村规民约》,西桃园村规民约的制定是由全体股民代表开会一致通过决定的。

原西桃园村规民约于2018年12月17日制定,当时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中并未涉及到三胎的政策,因此原村规民约对三胎并未涉及,三胎不享受村民待遇。

2022年10月西桃园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,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,新的股民代表选出37人,并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了全体股民代表大会,股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村规民约,并于2023年3月26日执行,村规民约中第二条明确指出,所有股民的第三胎均不能享受股民待遇。因此,依据上述内容,三胎不享受股民待遇。

澎湃新闻注意到,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2016年5月26日修订,贯彻落实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;2022年5月25日修订,作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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