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8-23
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根据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
【资料图】
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——规范运作》和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
公司章程》、
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
作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我们对公
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:
一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
独立意见
经核查,我们认为: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
证监会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
以及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
第1号——规范运作》、《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》等
的相关规定,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,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
息披露义务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,不
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。
独立董事:王溪红、段逸超、杨华军
查看原文公告